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,根据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51号)要求,国家语委修订了《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》,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。
全文链接:国家语委关于印发《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》的通知
在科学规范方面,《规程》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,所有测试流程均通过测试信息化管理系统,按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式实施,人工测试只作为特殊情况下适用予以保留;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。
在便民高效方面,《规程》要求信息公开,测试站点信息、测试站点的测试计划和安排等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;明确和缩短成绩评定时限,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成绩的认定(含复审)时限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,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。
在安全管理方面,《规程》明确站点设置原则,要求测试站点的设立应充分考虑社会需求,布局合理,不得设立在社会培训机构、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;加强规范管理,专设违规处理新章节,明确对违规机构进行警告处理、暂停测试资格处理及站点撤销的规定,以及对应试人作弊行为的处理规定。
下面的视频将向您展示新规程实施后的现场测试流程。